关于申报与收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通知
2021-01-08 11:45:22
各学院、各实验室/中心:
寒假在即,为保证假期实验室安全,国资处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废液、报废试剂(含长期不用的试剂)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工作。为此项工作顺利进行,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请各单位按照《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》(附件1)的要求收集包装废弃物,废液用25升高密度聚乙烯桶(HDPE桶)盛装,贴注明废液成份、产废单位、联系人、日期等信息的标签;其他类危废用纸箱盛装(报废试剂固体、液体分开装箱),贴注明种类数量、产废单位、联系人、日期等信息的清单,确保收集转运过程的安全。
2.请各单位填报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申报表》(附件2)(纸质版加盖公章,电子版发至382159980@qq.com),于2021年1月15日前随包装好的废弃物一起送至学校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。
3.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、申报手续不齐全、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废弃物,本次不予受理。对本次未受理的各类废弃物,请各单位自行妥善保管,留待下次处置。
联系人:陈先良 电话:65167712
附件1 《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(试行)》.doc
国有资产管理处(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)
2021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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